发布时间: 2018年04月18日
尊敬的投资者:
本月最后交易日为4月27日,如有1805合约持仓的,必须符合各交易所整数倍的规定。
上期所整数倍基数:铜、铝、锌、铅为5手;螺纹、线材、热轧卷板为30手;黄金为3手;白银、锡为2手;镍为6手。
郑商所、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805合约进入交割月。(注:法人户整数倍基数:棉花为8手、棉纱为4手、动力煤为200手、焦炭为10手、焦煤为100手、铁矿石为100手、苹果为2手)。
对于不符合规定持仓的客户,交易所将进行强平,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,亏损自负。
请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,控制风险。
特此通知。